後製加工類細項
 

摺紙裁切裝訂上光。糊頭製本流水號類名片貼紙軋型。割型、割紙盒

  其他類(打凸燙金、套印、導圓角打孔壓線、騎縫線、背刀)
 
   
     
上列報價為摺紙每張的單價。
摺紙的紙張厚度在18條以上(銅版180g或模造147g)需先做「壓線」再摺紙才能降低紙張破裂,但無法保證壓線後再摺紙不會破裂(壓線再摺紙需計算兩者費用)。
發印摺紙時,請確認摺紙的尺寸,如6摺以上的摺紙,尺寸在A4以下會過小,無法摺過多摺數。
尺寸過小的摺紙,有時候需拼成兩模一起摺紙後再裁開,但仍須視實際摺紙方式決定,不是每種摺紙都能以此種方式製作。
彈簧摺最多摺8摺,摺後成品寬度不能小於70mm;十字摺最多只能3摺,無法製作4摺以上。
A4以下(A4、16K、A5等)的尺寸,無法製作複雜的摺紙,發稿時,請另外洽詢。
摺紙的紙張厚度在18條以上(銅版180g或模造147g)或上膜後,並不適合兩個方向的摺紙(如十字摺、彈簧摺+對摺等)。
 
150g銅版(含)以上雙面上膜,僅能摺一摺,二摺以上需作壓線,180g單面上膜,僅能摺二摺,三摺以上需作壓線。註:上膜後的紙張較厚,容易不準、紙張會翹。
 
紙張單面上光後再摺紙,若摺紙的那面未上光,在紙張過厚下直接摺紙,仍會造成紙張破裂之狀況,建議雙面上光再摺紙為佳。
 
摺紙需要3%之耗損,請再加上放數紙張(放數費用另計)。如不願加放數時,數量不足屬正常作業結果,不得為扣款或退貨之由。
 
5摺以上摺紙,困難度較高,耗損會增加,需多加放數到6%以上,以避免數量不足。
 
印刷品上光後需摺紙時,價格計算為
 
單面上光摺紙:按摺紙項目的單價X1.2倍
    雙面上光摺紙:按摺紙項目的單價X1.5倍
 
按摺紙項目計算後,若不滿其基本價,需依摺紙項目的基本價,再乘以以上倍數。